越成功的男人越要不起爱情

  林志是典型的成功男人,他年薪百万,有房有车有公司,年方36也不急着把自己处理掉。准确的说是林志要处理自己很容易,只是林志没办法在自己生活的圈子里把自己处理掉。
  
  林志也曾坦诚不公对他的狐朋狗友说:他的生活中从来就不会缺女人。今天王小姐,明天张小姐,后天杨小姐,总之这些小姐就像走场似的,天天在林志面前出现,从来就没断过。似乎林志的生活,也不需要某个小姐的消失而消失,反而是每天都有不同的小姐跟在林志身后,他不需要对这些王张杨小姐们付出任何一丝一毫的情感,他只需要为这些小姐们买好各自的消费,这些小姐们就会俯首称臣的跟林志在一起。同时林志也不需要任何爱情,他的情都是由商品标签组成,哪位小姐他付出的爱情标签越多,越代表他能够和那位小姐正常的交往下去。
  
  对于林志来说,当一个男人36岁奋斗到要什么有什么,他也不需要看女人的脸色过活,也不需要为了那个女人要死要活。往往他对女人的感觉无非是年轻漂亮能够生养,至于两个人在一起,一个讨论LV,一个讨论生意似乎都不影响两人的发展,只要林志找的女人能够带出去让他那帮生意朋友羡慕嫉妒恨,林志女友的门面任务就完成了。当然林志要找的老婆也是那种年轻漂亮懂得在人前装姿态会来事带的出去,能够用LV的标签价格买的回来的女人。
  
  就在林志准备用标签价买情的方式,找个喜欢跟自己讨价还价不拧巴,不文艺的女青年过一辈子的时候。林志在一次意外的邂逅中遇到了晨曦,晨曦是一位典型的文艺女青年,年过28有房有车有事业,不缺却差感情,为人有些刻薄清高,不怎么容易相处。
  
  不知为什么,当林志见到晨曦第一眼时,林志就知道这个女孩与他身边的LV女孩不一样。晨曦自立自强对人处事不卑不亢,从来就不会占人便宜,有好几次林志请晨曦去高档餐厅吃饭,晨曦居然只点最便宜的菜,林志约晨曦出去逛街,晨曦买的不是衣服是书,或者带林志去看景。
  
  当林志渐渐的发现自己真心上晨曦,自己开始与他那些喜欢刷自己金卡的LV小姐们失之交臂的时候,林志却发现要晨曦这样的女孩子爱上自己太难了。对于一个内心强大什么都有的晨曦来说,她还真不在乎林志是什么款,她在乎得更多的是这位男人懂不懂她,愿不愿意真心实意的与他在一起。
  
  晨曦也觉得林志是位不错的男人,温柔绅士,除了不懂爱是什么以外,其他的一切都ok。只不过林志不是晨曦喜欢的那种男人,林志太大男子主义,只要他觉得他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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