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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变成一种想念

时间:2014-07-03 10:39来源:日记阅读网 作者:云淡风轻阅读: 加载中..
  
  清水蘸湿的笔尖,落在纸上,写一行爱你的情诗,不用墨的书写,依旧漆黑的字迹,清晰俊秀。
  
  这是遇见你的第300天,下着大雨。
  
  也许只是因为今天会比较特殊,总觉得会发生一些事情。打了电话对锋锋说一起吃饭可好,没应答,后来回我电话的时候,说请了假,算是半天时光的着落。
  
  锋子说想吃palahood法式乳酪,下班出了公司,点了三份,直接就拎着跑了。路过一家叫做''把玩''的店铺,很小资很文艺,喜欢黄杨木雕刻的莲蓬,紫檀刻的莲心嵌在里边,锈色的莲子露着尖,竟是可以活动的。唯一的两颗,我亲自将它串起,菩提顶珠,纹路清晰,熟络地打了一个中国结,垂了细小的珠子,很漂亮的样子,将它挂在衬衣的第二颗扣子上,突然觉得,好文艺好生活。木格间黄杨木雕的花生,逼真地让我想去剥开它,的确很好看。
  
  停在餐厅门口的时候,锋子在车里挥手,嬉笑着。坐在他边上,握着手,算是久违的依恋。从胸前拿起刚串好的莲蓬挂件,放在他手里,明显就觉得他比我还欢喜,像小朋友那样的惊喜。
  
  当我拿起palahood时,似乎自己也可以感觉到那样一份激动的心情,一如把自己认为是最好的东西给自己最爱的人。似乎是因为没有冷藏的缘故,味道吃着怪怪的。
  
  雨天,坐在车里看雨点落在玻璃上的样子,在玻璃窗上凝聚的水汽,朦胧了视线。搓着右手的指尖,或许大老远跑来还未洗手的缘故,发现有些脏,锋子,笑嘻嘻的,却握紧了。喜欢他头上发胶的香味。每次在逛街时路人经过的空气中的味道,都会不经意的回头,看他是不是陈陈。于是厚着脸皮跟锋子要一模一样的发胶。只是,这么久,从未向他要求过什么。算是第一次么。
  
  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周围不是很嘈杂,锋子夹给我一个虾,我剥了壳,递到他碗里,他腼腆地笑着说不用,知道他喜欢吃鸡肉,夹给我的翅根,我直接就塞在他的嘴里了,我也喜欢吃鸡肉,但是,他不知道。
  
  锋子今天请假了,人事部的美女说,这个月的满勤奖2600没有了,锋子微微一笑,没关系。因为一个傻瓜放弃了自己的满勤奖,似乎觉得亏欠了他很多,可是他说,没什么,值得的。因为很久没有好好聚聚了。
  
  第一次和第四次的区别在于,第一次是锋子把原本不属于我的,偷偷塞给了我,第四次是我把一直属于锋子的,又给霸占了,这年头,只有好兄弟才不会计较彼此的得与失吧。
  
  锋子,在昨晚八点多的时候,悄悄开车去了苏州,买了那本猫的天空之城,手工制作的全世界唯一一个笔记本,还有个漂亮的杯垫。真的很好看,也只有他才会跑那么远去给我买。
  
  时光总是会很快的溜走,又很快地来,然后悄无声息地跑开。
  
  锋子说,他七月初要去台湾了,公司一大堆事情等着处理。有时候,真觉得他是超人,永远那么精力充沛,在我面前永远那么雷厉风行,一个人承受那么多的压力和痛苦,这些也只有我才会如此心疼,老哥,只有这么一个。每次远行,心中总会有很多纠结和舍不得不放心之类的。虽然我早就知道三月的远行只是一个托词,但我明白,有时候被一个最亲近的人烦,是很压抑的事情。我想着某天跟着他一起出差会不会就不那么啰嗦了。
  
  陈陈说这辈子一定会去一趟三亚,一定会到一趟丽江,一定会逛一趟香港。而且出发时间不会太远,我想,算是美好的期待吧。因为最近我们都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去,我想应该是最快乐的!
  
  风,总是在离别的时候,很适时地卷起脚边的落叶,即使是夏天。
  
  雨停了,在遇见的第三百天。记住了归途中电话里的每一句话,感谢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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