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我的小窝!
当前位置: 日志主页 > 范文 > 工作计划 >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条例》学习计划

时间:2016-12-01 17:27来源:未知 作者:秩名阅读: 加载中..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苍委办明电﹝2016)293号),现就开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有关安排如下:

  

  1.及时行动、学习对象全覆盖。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11月23日前以集中学习、分批次学习、个别党员送学上门等形式,组织每一位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原原本本通读《准则》和《条例》,对有阅读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安排专人逐字逐句进行传达,确保传达学习零遗漏、全覆盖。

  

  2.领导带头、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结合“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集中交流学习体会,做到以上率下,严实结合。县直机关工委将把各单位学习贯彻的情况计入党建考核分值。

  

  3.责任落实、学习效果有保障。每位党员通读全会公报、《准则》和《条例》后,要向所在党支部书记做出报告,由党支部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各县直机关党委(企业党委)、党总支部和直属党支部每天下午3点钟要把组织学习情况,包括下辖支部数,多少支部安排,多少党员参加等情况在本单位网站和对外公众平台发布,同时报县直机关工委组宣科。(联系人:xx,行政网:xx)。对各单位的学习情况,县里在11月27日后还将组织督促检查,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享到: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